12月11日,贵阳发布了公积金提取的新通知,不仅提高了无房租赁提取额度,符合两类条件的还能直接全额提取。
1、贵阳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2、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1)首页选择“办事”,选择贵阳市→个人→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更新于: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