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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退休提取无需再提供证明材料

  【解说】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结效率,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同时作为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关于切实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要求的措施,近期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进行了优化。

  同期:徐云霞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 副科长(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是职工退休时年龄已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所在单位已停止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做退休封存处理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时,不再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等证明材料,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即可办理退休提取业务,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解说】此外,对该业务的网上办理流程也进行了优化,凡是达到上述年龄条件的退休职工,只需登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业务大厅三种渠道,刷脸认证本人信息后,无需上传任何资料,即可由系统完成自动审批,提取金额也是秒到账。需要注意的是:退休时已满足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年龄规定,凡有以下3种情况是不能能正常办理提取业务的。

  同期:徐云霞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 副科长( 一:所在单位在单位网厅中尚未做退休封存处理或操作有误;二:本人或配偶名下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优先偿还贷款本息;三:存在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特殊情况。)

  解说:对于未达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年龄要求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需按照原规定执行,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的基础上,还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

更新于: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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