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购买住房提取:职工在贵阳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2.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职工在贵阳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3. 租房提取:职工在贵阳市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可以按照月租金的60%提取本人的公积金。
4. 还贷提取:职工在贵阳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贷款的,可以按照每月还款额提取本人的公积金。
5. 退休提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6. 离职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7. 死亡提取:职工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提取其公积金。
8. 其他提取:包括因病治疗提取、因灾提取、因学提取等特殊情况下的提取。
以上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类型,具体的提取条件和程序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办理。
更新于:2024-07-30